江教基〔2021〕18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珠三角地市编制义务教育
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
(2021-2025年)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珠三角地市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补充通知》(粤教基函〔2021〕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审定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报告》和规划报告电子版及系统导出县市级八张报表,于12月28日前以公函形式分别报送江门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发到市教育局联系人。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珠三角地市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补充通知》(粤教基函〔2021〕32号)
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市教育局联系人:林文聪,电话:3503932;市发改局联系人:尹健芳,电话:3276631;市财政局联系人:黄振豪,电话:35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