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建管中心,市公路管理总站、市区公路养护中心、市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站,江门大道(江顺大桥)建设办,中铁江门大道(江顺大桥)BT项目总包部、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大道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部、中电建(广东)中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高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江罗分公司、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
省道S367冲恩线台山冲蒌至三合段路面改造工程(K0+000~K15+945)是纳入省2015年计划的重点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江门市台山公路局。该项目建设方案由我局批复并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在接受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时,发现河南恒通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涉嫌混用印章,现招标人已对该事件作出最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我局。经研究,我局通报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3条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49条等规定,决定对河南恒通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取消两家单位两年内在江门市参加交通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自印发之日起),并按照国家十部委《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公告。
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维护我市交通建设市场秩序。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3月29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投资公司、河南恒通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