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治理,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广东省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江门大道红关立交南侧国道G228线K6087+620段设置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该监测点已通过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可利用电子称重、高清摄像头等交通智能监控设备,对过往的运输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实时锁定,并将超限违法数据同步回传至监控指挥平台。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自2024年7月29日零时起,将依据该系统监控记录对超限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请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自觉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切勿超限行驶。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