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平四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广台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穗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江门市华津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鹤山市东古酱油有限公司、开平市工投货运码头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建字〔2023〕57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建字〔2023〕5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请涉及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各单位按通知要求配合做好评价及宣传工作,收集自愿参评项目清单,于1月12日前报我局,逾期将不予受理。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推荐参与2023年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包施工规模50公里以上且完成年度任务的施工单位、参与农村公路设计志愿帮扶的设计单位,于1月12日前报我局。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及时通知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参评项目清单中各参评单位限时做好自评等工作,未及时通知到位的,由建设单位对所辖项目负责。
首次参入2023年度广东省信用评价的各建设项目单位应抓紧办理账号开通事宜,建设单位需我局分配账号,参评单位需自行注册并经审核后开通。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通知要求。
联系人:李顺朝(在建项目)、刘炎(前期项目),联系电话:3858995、3858945,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