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事务中心、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交安函〔2023〕396号)和《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江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江安生办〔2023〕6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交安函〔2023〕396号)和《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江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江安生办〔2023〕63号),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夯实安全基础,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贡献行业力量。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宣讲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每日晨会”“以案说法”等活动。
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发展调研、走进企业进行交流等活动,交流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经验做法,汇智聚力助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
3.要做好有关精神宣贯,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活动
4.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安全警示教育等活动。指导行业企业制作一批通俗易懂、接地气的“人人会应急”小视频或图片并加以宣传。行业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5.充分利用车船、场站、渡口、港区、施工现场等交通设施和场所,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挂图或播放安全公益宣传片等,营造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氛围。
6.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兴安和安全宣教“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征集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安全宣教培训的创新案例、产品、经验做法、事故视频、安全课件,并择优向省推荐发布,强化宣传效果。
7.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各大平台公众号播放广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动漫宣传片(路安安系列),广泛宣传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和应急处置知识。
(三)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8.5月31日,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在线参加应急管理部统一组织的启动仪式。
9.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步参加我市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出行问题,提供安全宣传咨询服务。
(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0.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五、“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主要内容
11.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点,持续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严格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推动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以系统治理方式推动全行业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风险底数,认真落实管控措施。
12.持续推进“平安交通”系列工作。持续推动“平安公路”,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平安车船”,深化道路运输客运打非治违,持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协同监管,严格“四类重点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不断深化“平安港口”,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和港口客运(客滚)码头安检查危。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标准宣贯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13.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举报投诉热线、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14.大力培树平安和谐的交通运输安全文化。着力建设“安全靠大家”的行为文化,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我的岗位安全我负责”等活动,强化团队安全意识。厚植“共护幸福家”的家文化,开展职工家属进企业或送寄语、企业负责人上门家访、关爱职工身心健康等活动,激发职工与家属共鸣,将安全思想深耕于职工内心深处。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方案,认真部署,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主题,求真务实。紧扣“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的活动主题,把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调研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在充分利用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本单位本行业新媒体,动员行业企业,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浓郁氛围,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成效,填写《“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分别于6月21日前和 11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总结及有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李全中,电话:3858552;
刘则宏,电话:3858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