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我市农村道路客运行业监管和油补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核查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许可及规范运营情况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3〕50号)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江门市全面核查整改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许可和规范营运存在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交运〔2023〕38号),现将该工作方案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公示期
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邮编:529000。
(二)电子邮件:jtjdyk@jiangmen.gov.cn。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