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粤交〔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径向我局执法监督科反映。
抄送:局法制科、各执法科。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粤交〔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径向我局执法监督科反映。
抄送:局法制科、各执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