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江公养〔2022〕81号)及施工图设计修编文件等资料收悉。
2022年11月,我局已批复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江交基建〔2022〕179号,技术部分)。根据《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粤公养函〔2022〕371号)确定的方案设计概算,经研究,现对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批复如下:
施工图预算基本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补充规定编制。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对设计预算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预算审查意见(江交综价〔2022〕77号)。经核查,同意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审查意见: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4086.59万元;
(二)核定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6万元;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8.99万元;
(四)核定预备费为135.65万元。
核定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为4657.23万元。项目造价控制在概算4936.31万元内,造价控制合理。
本项目总投资(除政策性因素及材料价格影响等外)应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之内,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