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路局关于审批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请示》(江公程〔2018〕62号)及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收悉。
2018年8月,局批复了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江交规建〔2018〕662号,技术部分);2018年8月,局以江交规建〔2019〕102号批复先行段初步设计概算为89846.96万元。根据《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江发改交能〔2017〕520号),经研究,对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后行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初步设计概算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厅有关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等进行编制。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对设计概算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概算审查意见(江交综价〔2022〕49号)。经核查,同意中心审查意见。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111674.07万元。
(二)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按33616.03万元暂列,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65.29万元。
(四)定预备费为7627.77万元。
(五)核定建设期贷款利息5355.74万元。
核定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后行段)初步设计概算为165538.90万元。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两段总概算为255385.86万元,较批复估算245724万元,超9661万元,超幅约3.9%,超幅基本控制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本项目总投资(除政策性因素及材料价格影响等外)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范围之内,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抄送:鹤山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