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21年度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营运信息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视为对相关处理无异议。
现将我市2021年度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营运信息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视为对相关处理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