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现将《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完成广东省驾培市场2021年经济运行分析与预警发布的报告〉的函》(粤运车函〔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