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粤交〔2021〕3号)第三条第(六)点“一类客运班线按照2:1、二类客运班线及原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的毗邻县市际客运班线按照1:1转为市际包车客运;三类客运班线按1:1转为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按照2:1转为县际包车客运”的规定,现对江门市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省际客运班线转换为市际包车客运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同意附件所列的14个省际客运班车指标转换为7个市际客运包车指标。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方式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公示期: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邮编:529000。
(二)电子邮件:jtjdyk@jiangmen.gov.cn。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