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丽宫旅游有限公司原有L08、L09、L10、L11、L12等5个县际包车经营权于2021年9月8日到期,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第三条中“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线、客运包车经营期限届满,申请重新许可”的规定,该公司申请重新许可上述5个客运包车经营权。经对江门丽宫旅游有限公司提交的重新许可5个县际包车经营权的申请进行核查,同意重新许可其5个县际包车经营权,经营有效期为自2021年10月9日起至2027年10月8日止。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方式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公示期: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邮编:529000。
(二)电子邮件:jtjdyk@jiangmen.gov.cn。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