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7〕332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运营补助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交〔2018〕8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复核,现将我市2020年度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营运信息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2月2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江门市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提出。
附件:1.2020年江门市新能源公交车_申报运营信息公示表
2.2020年江门市燃油公交车_申报运营信息公示表
3.2020年江门市燃油出租车_申报运营信息公示表
4.2020年江门市新能源农村道路客运_申报运营信息公示表
5.2020年江门市燃油农村道路客运_申报运营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