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5000吨级码头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的请示》(新交基建〔2020〕7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5000吨级码头扩建工程于2007年经省发改委核准同意建设,建设单位为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经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批复,并于同年10月份办理了开工备案开工建设。后由于码头后方新建的600MW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审批延期,该工程于2012年停工。由于本工程施工图于2011年通过审查,时间跨度较大,部分设计指标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设计变更是必要的。
二、设计变更方案
原则同意有关设计变更方案。
主要变更调整如下:
(一)总平面布置
原批复:原总平面布置图码头平台中间布置一尺寸为12m×4.5m(长×宽)的清洗池,变电所位于码头上游。
变更为:取消码头清洗池,维修车间及变电所由码头上游移到了码头下游。
(二)道路堆场
原设计中未考虑后方堆场配套设施的布置,本次设计根据业主使用要求,增加拖缆槽、排水沟、电缆沟、电缆井等配套设施。
(三)水工建筑物
1、码头使用荷载
装卸设备荷载变更:链斗式卸船机变更为桥式抓斗卸船机。新增流动机械:377t重型模块车。
2.水工结构方案
(1)部分纵梁制作方法调整为预制,相应将该结构段处矩形截面横梁调整为倒“T”形截面梁;
(2)为适应整机上岸轨道的荷载和上岸轨道的布置,在原结构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两个排架,并局部调整排架间距,预制面板尺寸及其数量相应调整;
(3)根据变更总平面布置方案,T0转运站位置较原方案发生改变,为保证建筑物不跨结构分段,避免不均匀基础沉降,下游两个结构段长度值交换,为28m和52m。
(4)调整桩基方案为进入强风化花岗岩2m。管桩钢桩靴延长至2m,材质由Q235变更为Q345;打桩锤型号由100变更为125;
(5)根据现行规范和行业标准调整工程使用的钢筋材料等级,码头结构主筋均使用HRB400钢筋,箍筋均使用HPB300钢筋。根据荷载条件重新复核并调整结构构件配筋;
(6)根据新的荷载规范复核船舶荷载,将码头防撞设施由SUC1250标准型鼓型橡胶护舷调整为SUC1150标准型鼓型橡胶护舷。
(四)装卸工艺及设备
1、将原有链斗式卸船机取消,设置1台桥式抓斗卸船机,桥抓额定效率为1850t/h,轨距为22m,基距15m。
2、将煤的水平运输方案调整为一条带式输送机,位置调整至距门机陆侧轨道5.9m,带宽为1.4m,带速3.15m/s,额定能力为1850t/h。
3、在码头上游50m范围内增加重件装卸工艺。
(五)生产与辅助建筑物
皮带机廊道变更宽5m,长186.083m,皮带机廊道上布置1条皮带机。增加维修车间。
(六)供电照明、信息通信、控制设施变更方案。
(七)原则同意给排水、消防和环保变更方案。
三、变更设计预算
根据设计变更内容,本项目变更后预算为19160.98万元,较原批复预算增加3885.53万元,基本符合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其他
请你局加强建设过程监督,督促项目业主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