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规划方案概述
江门港包括广海湾、恩平、新会三个沿海港区和主城、开平、台山、鹤山四个内河港区,本次江门港规划修编明确下一阶段江门市港口发展方向和重点,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港口岸线利用和港口总体布置规划。
(一)规划范围:包括江门港各港区的港口岸线及相关水、陆域。
(二)规划年限:规划年限2025年—2035年。
(三)港口性质:江门是广东地区性重要港口和地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是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依托,是江门市发展现代物流和临港产业的重要基础,是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连接港澳市场的重要口岸。江门港的发展将以能源、原材料、散、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大力发展临港产业,积极拓展港口物流、商贸、信息、旅游客运等服务。
(四)港口功能:根据江门港的性质,应具备装卸储存、中转换装、多式联运、运输组织管理、临港产业开发、仓储、商贸、现代物流等功能。
(五)岸线利用方案:本次规划港口岸线长度252.1km,其中现状已利用港口岸线以及陆岛交通码头岸线的长度分别为65.7km、14.2km。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50-3858947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10-5366319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春路1号
四、评价主要内容
(一)进行项目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确定港区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
(二)对规划区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的影响;
(三)从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或登录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一)通过E-mail:zhejiangfen@xzf9.org;
(二)电话联系方式见二、三;
(三)信函地址见三。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江门港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