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公安局《关于抄送我市重点驾驶人情况的函》(江公函〔2020〕53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钟永龙、吴辉准、朱瑞炯、黄伟胜等四人已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本机关将撤销当事人已取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因《撤销行政许可通知书》无法送达上述当事人,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述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该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宏浩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82号
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858962
附件:
当事人证件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