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4月16日对潮连大桥排水专项工程组织竣工验收。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第3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委员会鉴定潮连大桥排水专项工程综合评分为87.8分,鉴定为合格。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自验收之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由江门市市区公路事务中心管养。
现将竣工验收委员会鉴定通过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竣工验收委员会对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建议,做好工程养护管理,确保项目运营安全、畅通,发挥好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附件:1.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潮连大桥排水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