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江普办〔2018〕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