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级港口建设费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算为250万元,各市(区)报来补助项目共9项。根据《江门市港口建设费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我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按程序将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见附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邮箱(727807441@qq.com)或者电话(0750- 3532449)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
2020年度市级港口建设费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算为250万元,各市(区)报来补助项目共9项。根据《江门市港口建设费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我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按程序将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见附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邮箱(727807441@qq.com)或者电话(0750- 3532449)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