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交局〔2016〕9号)以及《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江交基建〔2019〕11号)要求,现将江门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2018年度的信用行为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信用行为将作为2018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综合评价依据。
公示的信用行为包括:一、各级交通运输、公路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各类检查、督查中涉及从业单位的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失信行为;二、各类通报表彰或通报批评;三、其他良好信誉行为或其他失信行为。
公示时间从北京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止。在公示期间内,从业单位可以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报我局核查。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及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