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江府依法办〔2019〕1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送如下。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定期在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的要求进行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切实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保障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2019年的清理证明事项中,我局取消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考需提交的无暴力犯罪记录和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三是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投资项目纳入容缺审批行政许可事项5项,编制了交通建设项目容缺审批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对改革的容缺审批事项涉及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四是推进电子证照签发相关手续和系统对接工作。在广东省电子证照试点工作中,我局梳理条件成熟可以开展电子证照的事项13项,其中一项已开通使用,其他已完成前中期的系统对接工作。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结合机构改革和上级关于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的原则,对涉及道路普货运输、农村公路路政事项、县管公路水运项目基建程序、港口理货业务备案、公共汽电车线路等多个审批事项下放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共67项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同时,明确各部门职责,在局网站和办事窗口张贴通告,及时告知群众正确的办事地点和联系电话。并加强对已取消、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职权的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承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有承接、无漏项”,确保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的准、办得成”。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省级通用目录,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部署,梳理健全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并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群众通过网上查阅,即可了解行政权力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部门、审批流程等相关信息,做到审批规范高效,群众办事清晰便捷,行政许可事项压缩办事时间达50%。2019年1-10月,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3458宗,没有收到相关行政许可有效投诉。
三、强化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规范文件管理。严格依法审查我局各项合同、文件合法性,及时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我局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船舶排放控制的通告》)进行清理修订评估,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在制定《关于规范江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过程中,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交法律顾问和局法制机构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在印发规范性文件时,同步发布释义图解以及解读文本,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局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在我局牵头编制《江门综合交通一体化规划》、《江门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8-2035)》过程中,按照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论证,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公示和全过程记录,成立了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二)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行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环境。一是深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紧盯高速路口和服务区、城轨站、医院学校及重点治超路段,充分运用动态巡查、定点稽查、联合整治等手段,重拳打击超载超限、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黑大巴”、“营转非”等违法车辆,坚决取缔非法停靠揽客窝点和旅客非法集散点。二是持续开展出租车领域专项执法。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行动,重点打击出租车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拒载议价、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经联合约谈和案件查处,成功取缔“猪猪出行”非法网约车平台,得到市出租汽车协会锦旗表彰。三是聚力攻坚危废联合整治。与生态环境局就储存保管、危废运输企业经营领域信息加强信息互通,在线索移交、案件来源、证据收集等方面建立联动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节前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与重点危运企业签订责任书,定期开展排查整治隐患。四是开展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深入三区建筑工地、源头运输企业、流动治超路段,对泥头车违法超限、扬撒脱落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五是联合公安交警深入开展联合治超。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和信息互通等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聚焦高速路口、服务区、公路桥梁和治超路段等执法点,聚焦故意绕行逃避检测、短途超限运输严重的地区,深入开展“异地用警”、联合整治、定点治超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章王”“百吨王”超限车辆,非法改装、不按规定使用GPS装置等突出违法行为。六是开展港航水路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重点查处崖门水道、虎跳门水道等重要航道涉航违法行为,参与公安、扫黑办、自然资源、水利部门联合开展的重点河道非法采运砂整治暨扫黑除恶行动。七是通过部门协同、信息互享、内外结合,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开展非现场执法。分别在高速出入口、全市治超重点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黑点”区域及重点保护公路桥梁全面铺开非现场执法,设置监控设备开展运政科技执法,动态整治货车超限、客车不按线路行驶、不按站点停靠和出租车违章等行为。
2019年1-10月,全市查获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8020宗(道路运政1491宗,联合治超4207宗,公路路政1854宗,港航水路96宗,投诉案件372宗),处罚案件3139宗,罚没金额1235.256万元。
五、完善普法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一)健全普法机制。我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宣传队伍,制定《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学法计划》,对干部学法内容、学法形式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引。组织开展观看法院庭审视频学法用法活动和“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专题讲座。向社会公布《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各自普法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丰富普法手段。一是组织参与“法律六进”活动。我局结合社会热点难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规“法律六进”活动,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规。积极到结对社区开展普法活动,到交通运输企业派发《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组织企业负责人、驾驶员、渡工船员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38次,参培人数达5840人次,提高普法覆盖率,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二是坚持执法与普法同步推进。在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和执法的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开展公共服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窗口处理等各个环节,把普法宣传贯穿其中,做到边执法边普法、边服务边宣传,对当事人提出的疑惑进行悉心解答与法律指导,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例如在开展公路两侧违建广告牌专项清理行动中,我局对违法当事人坚持细致的普法教育,在媒体公布违法整治通告,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报道最新整治情况,在成功完成清理任务的同时,在全社会普及了公路安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我局作为全市2019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单位之一,普法工作得到评议团和社会公众的肯定,获得了优秀等次。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执法信息录入责任,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同时,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统一要素格式,规范信息录入标准。
(二)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我局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监督工作,对各部门案卷进行自查和随机抽查,并督促落实整改,逐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我局将强化“三项制度”执法专项业务培训,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一线执法人员严格办案,规范办案,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办案质量与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