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我局起草了《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31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邮箱:48685124@qq.com)或者电话(0750-3550118)的方式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监管科反馈意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