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经2023年11月2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吕健俊同志任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财务审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敏同志任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锦昌同志任工程质量监管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工程质量监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珍爱同志任执法一科三级主办职级,免去其执法一科四级主办职级;
林洪同志任执法三科三级主办职级,免去其执法三科副科长职务;
林慕洁同志任执法二科三级主办职级,免去其执法二科四级主办职级;
何可文同志任财务审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财务审计科一级科员职级;
秦玮玮同志任工程质量监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工程质量监管科一级科员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