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有关“提高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水平,普及电子客票”的部署要求,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普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是更好服务广大旅客便捷出行的重要依托,是有效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的基础支撑,是加快推动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助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有效路径。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深刻认识做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普及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全力推进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及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服务全覆盖。北京等20个已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推广工作的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保本省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持续稳定运行,山西等1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2022年11月底前实现辖区内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和定制客运线路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全覆盖的目标,全力推进辖区内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普及应用工作。
《通知》强调,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巩固拓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成效,严防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联而不通、通返不通;加强道路客运电子客票信息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系统运营单位规范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应用流程,严防旅客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泄露;探索推进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推广道路客运电子发票,推进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与旅游等领域信息服务的对接,有序推动道路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电子客票数据互联互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普及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