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统筹抓好《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内分工方案》的贯彻落实。督促贯彻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持续加强和改进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党组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有关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有效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
>>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持续跟踪行政复议法修改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情况,做好《交通行政复议规定》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文书及相关材料的管理,切实提升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
>>推进重点法律法规项目取得进展。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制定出台。积极推进铁路法(修订)、民用航空法(修订)、港口法(修订)、海商法(修订)以及农村公路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等立法进程。组织推动交通运输法研究起草工作。
>>统筹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按照部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统筹推进规章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计划的完成率。
巩固成果、完善机制,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问题查纠整改、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执法监督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继续推进不合理罚款清理后续工作。推动尽快启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修订工作,从源头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放”、优化“管”、实化“服”,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情况,做好填报《行政许可事项具体要素表》等后续工作。继续推动取消下放新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做好相关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扩面深化和全国推开等相关工作。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依法开展事前监管,组织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各单位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与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短板和焦点问题落实整改工作。推动完成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改革目标。逐步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深化信息互联共享,服务基层应用。落实《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事项清单以及数据共享清单》。涉及交通运输领域创新举措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力争取得实效、便企利民。
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统筹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把法治教育作为入职培训、晋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统筹开展交通运输领导干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保障。确保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深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