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网络货运运行监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信息化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进省级监测系统建设、强化行业运行监管、加强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建设,完善监测系统功能,通过网络货运大数据分析比对,加强多维度闭环监测,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通知》指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及时上传运输单据,对网络货运企业出现的监测异常,要指导辖区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要求,依法予以查处。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将按照《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以季度为周期,对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工作开展综合评估,督促各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货运新业态跟踪监测和运行监管,促进网络货运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