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防御台风“海高斯”工作,按照防风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全面部署做好行业防御台风各项工作。同时,指导省公路事务中心组成2个专家组,赴阳江、茂名、云浮、湛江等地,分片开展防御台风工作督查指导。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此次强降水恰逢开渔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再部署、再研判,切实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按照“该转即转、该停即停”的总原则,深入细致做好台风“海高斯”防御工作。
一是重点加强琼州海峡、港珠澳大桥和粤西沿海高速公路、铁路等防御工作
根据海事部门通知,琼州海峡轮渡运输及时采取封航停航措施,于8月18日19时起全线停航,坚决确保琼州海峡等陆岛运输安全,并联动高速公路部门提前发布停航通航信息,防止社会车辆聚集拥堵。港珠澳大桥以及粤西地市沿海高速公路、铁路和水运,加强和属地交警等部门联系,采取封控相关路段、调整班期等措施,及时避险。
严格督促各在建项目,迅速全面检查落实设备设施锚固措施,于8月19日9时前坚决暂停受台风影响地区高空、深积坑等区域作业,做好施工工地关闭和施工人员撤离避险工作。
全面停止危化品港口作业,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码头、集装箱堆场的检查力度,坚决确保港口危化品贮存作业安全防护。加强对航道、航标等设施维护检查,确保航道运行安全。
全力落实对桥梁、隧道、边坡“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检查”的要求,采取提级管控措施,特别对四类桥梁和列入重点监管的三类桥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摸排做好防内涝、防触电工作,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安全有序运营。督促企业加强重点营运车辆、货物运输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特别加强雨天行车安全教育,必要时随时停班停运。
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力量值守,粤西区域茂名、中山、肇庆等公路保障中心、路政、养护队伍全面进入值班待命状态,前置、预先部署必要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科学应对,全力做好抢通保通工作。同时,加强路网监测,密切关注台风路径变化,及时上报灾损信息、突发事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