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常态化防控条件下,交通运输行业如何防控疫情,有哪些具体措施?中国交通报邀请到交通运输部应急办主任李国平进行解读。
01印发《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李国平:近日,经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贯彻好这一意见,巩固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成效,推动复工复产达产,我们抓紧制定、印发了行业的指导意见。
02《意见》提出了怎样的防控原则?
李国平:《意见》提出的防控原则是:坚持依法科学预防。为了坚持好这一原则,重点提出了四项内容。
一是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护措施。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服务人员及服务对象健康教育,让手卫生、“一米线”、科学佩戴口罩等防护理念深入人心;公共交通工具、出租汽车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近距离接触。
二是加强协同配合,促进有序流动。严格落实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城市轨道交通站场体温检测措施,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报告,实施留验待检措施,并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后续处置工作。依托“健康码”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推动落实持“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配合落实“四早”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三是分区分级施策,加快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交通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员工健康常态化监测;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达产;加强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办公楼、物流园区、车辆维修场站环境卫生维护,落实室内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四是扩大检测范围,实现精准防控。做好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尤其是口岸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扩大检测范围。对行业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配合口岸检疫检查的一线交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对行业内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教师和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03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意见》突出了哪些防控重点?
李国平:《意见》从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防控、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防控、水路客运船舶和港口防控、国内航行船舶船员防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防控、公路水路保通保畅保运保供、部机关和部属单位防控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意见》要求,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要根据本行业特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04在行业防控重点中,除了基本的消毒通风等内容,《意见》提出了哪些继续坚持或新增的防控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怎样开展工作?
李国平:《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相关经营者认真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分区分级做好消毒通风、客座率控制、车内留观区设置等工作。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防控方面,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公共场区停车管理,优化交通组织,增加保安人员,避免或缓解服务区拥堵。所有收费站工作人员进入站区前,应测量体温,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对回收和库存的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安全卫生。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港航企业按照分区分级要求继续落实客座率、船上隔离区域设置等工作。对因发热不能乘船的乘客,免费办理退票手续。近期继续暂停长江干线游轮和海南西沙游轮航线。
在国内航行船舶船员防控方面,《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指导航运企业参照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结合船舶的种类、航行区域以及疫情分区分级管控的要求,形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制度。
《意见》还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做好公路水路保通保畅保运保供工作,畅通公路、水路和外贸运输通道。要督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主体责任,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审批流程,在落实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国家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和部属单位支持系统项目的设计审批、招标备案等工作,鼓励优先采用电子招标,推广远程异地开标。加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安全底线。
05如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意见》落地落实落好?
李国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部党组部署要求开展防控工作。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了“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突击行动,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意见》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继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再接再厉、全力以赴,让党旗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第一线高高飘扬。
《意见》要求,要继续坚持已有的“零报告”制度。继续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行业单位落实常态化防控责任情况。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和配套工作方案,开展培训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零星病例或发生局部疫情后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在宣传引导方面,以选树感动交通人物、最美系列等先进典型为载体,关注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广大交通基层干部职工中的先进群体和先进人物,展现交通人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