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疫情影响叠加、防汛防台风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高度警醒、高度自觉、高度负责,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压实各环节责任,细化优化防御方案,奋力夺取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平稳度汛目标“双胜利”,为促发展、保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公路管理部门
港口航道管理部门
◆加强港口码头、航道设施安全监管。
◆督促指导港口经营单位加固港口设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按照规定暂停生产作业并落实人员、大型机械和货物储存装卸设施的防汛防台风措施,协同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的疏散、安置工作。
◆加强对航道设施的巡查、值守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加强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管理,逐一落实安全度汛行政、技术和巡查责任人,并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
◆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
◆遇恶劣天气加强运行线路安全风险研判,结合当地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及时按规定调整运行安排,减少途中滞留风险,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加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为汛期国家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提供保障。
◆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强化相关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测,做好防汛物资储备等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质量监督部门
◆加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
◆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针对洪水、地质灾害和台风等自然灾害风险,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工地和驻地隐患排查。
◆按规定做好施工监测防护,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等装备设备排险加固。
◆完善汛期施工应急预案,明确项目应急能力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海事管理部门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通航秩序维护。
◆加强船员教育,督促航运企业等有关单位做好台风季节海上船舶、设施安全管理。
◆密切关注台风动态,严格执行恶劣气象船舶禁限航要求,做好辖区客渡船、危险品船、长期停航船、水上施工作业船等船舶的监管和避风组织。
◆加大桥区、渡口、锚地等水城的现场巡查力度,做好通航秩序维护。
救助打捞部门
◆科学部署专业救捞力量,认真检查、保养专业救助船与航空器,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和救助人员、装备自身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