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运自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历时共40天。春运启动以来,江门市认真落实国家、省的工作要求,统筹充足的公路、水路、铁路运能,精心制定高速公路、国省道保通保畅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等事件,未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圆满完成了春运工作任务。
全市旅客发送量386.62万人次
春运期间,我市累计发送旅客386.62万人次,日均9.66万人次。与2022年相比,道路客流量(不含跨镇公交)增长10.34%,铁路客流量增长34.83%,水路客流量增长39.47%。从出行方式来看,旅客出行以铁路和私家车为主,客流情况与预判情况基本一致。
春运40天,我市高速公路出入口车流量累计约1458.87万车次,日均36.47万车次,同比增加22.1%;主线断面车流量累计约1767.54万车次,日均44.19万车次,同比增加21.5%。
各级高度重视,工作组织有力
春运期间,我市各级春运机构各负其责,保持有效沟通,落实7×24小时春运值班机制,形成横向协调高效、纵向沟通顺畅的信息报送和反馈制度。市领导多次带队到客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路政联合执勤点等春运一线检查、指导,使用远程视频调度了解各县(市、区)值班值守、交通路况、便民服务等情况,并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优化服务保障,打造温馨春运
根据客流预测,科学合理安排运力。春运期间,全市共投入营运客车约1060辆、客船21艘,制发各类春运加班牌证687个,并储备相关应急运力;江门站固定开行营业列车153趟,客流高峰期增开夜间动车组9趟,方便群众出行。加强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的衔接组织,全市7个高铁(轻轨)站场配套公交衔接线路52条,日均发车1071班次,有效保障旅客出行接续畅顺。
对有集中返乡返岗出行需求的旅客,建立“节前送、节后接”运输模式,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服务,累计开行定制包车79车次,运送人员2978人次。增设春节假日免费公交专线3条,为留江过节的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公共交通出行保障。
优化线上购票、无纸化乘车、实时在线退票等出行服务,做好母婴、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出行保障,免费提供轮椅、药箱、热水等便民措施。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成93个充电桩155支枪,实现充电设施100%全覆盖。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团市委、义工联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活动190多场次,超4300人次志愿者参与,服务人员超1.2万人次,切实为旅客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强化执法监管,护航春运安全
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抓好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春运期间,各级春运办共派出督导检查组310个,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489个。全面排查对“人、车、路、企”风险隐患,防止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人参加春运,加强公路、航道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养护,组织营运驾驶员签订《春运营运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鼓励开展“安全网格员”“春运安全车”等活动,筑牢运输安全屏障。
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场所开展执法巡查,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车辆,严厉整治交通运输市场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春运安全有序。春运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10人次,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1270宗。其中非法营运15宗,道路客运71宗,道路危运16宗,超限超载案件1055宗,其他案件113宗。
落实疏堵措施,确保路网畅通
提前做好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易堵点的研判分析,制定拥堵应急预案。督促指导辖区13个高速公路路段65个收费站落实“一堵点一方案”“一站一策”、复式收费、互借车道、配备移动收费终端等疏堵保畅措施,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交通组织管理,强化交通指引提示,在有条件的服务区采取对向互借(潮汐式)措施疏导车流。加强路警联动巡查值守,优化路面值守驻点设置,确保“见人见车”“四快处置”。统筹做好应急备勤力量储备和道路就援管理,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