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那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方面
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呢?
一起来看看吧~
聚焦重点领域执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第一时间奔赴一线,做守护人民安全的“逆行者”, 24小时轮岗值守,精准落实“两站一港口”及交通工具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境外人员转运、跨境货车管理、国际海员防控等工作,把好防疫第一道关口。
成立市“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整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标本兼备,加大治超执法力度
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巡查执法,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落实“一超四罚”。目前全市121家货运源头单位已签订《江门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责任书》。今年以来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180台,查处货运源头案件98宗,监督卸货1.95万吨。
智慧监管,全面铺开非现场执法
我市成为全省非现场执法模式首批试点城市,非现场执法模式在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地方公路和运政全面铺开,率先在全省建设镇域农村公路科技治超系统。今年以来我市查处非现场案件共1017宗,同比增加10.5%,科技执法成效日益凸显。
全力保障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持续开展“两客一危”运输市场整治;创新水路交通执法监管思路,首次与海事、航道部门建立水路交通执法业务协作机制;全力推动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启动违反基建程序2宗案件查处,实现工程质量监管执法零破局。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9841人次、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3166宗,全市无发生一起公路“三乱”行为,无有效投诉、复议和诉讼。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定《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及《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提高行业治理能力
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遵循依法实施、权利保障、高效便民、廉洁透明的检查原则,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杜绝随意检查、检查扰企、执法扰民。
落实行政机关应诉和行政复议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做好顶层设计
规范我市通运输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工作
建立交通运输调解委员会,制定《江门市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裁决程序》和《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规则》,做好相关流程、文书样式的公开公示,依法依程序开展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多种形式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纠纷。
公正办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
今年以来,我局收到群众关于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案14宗,对引发复议申请的行政行为从事实、证据、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认真研判及实地调查,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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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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