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通,百业兴
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企业、社区、周边村镇
都有交通人的身影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公路事务部门,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以提升普法宣传为实效目标,通过举办“路政宣传直播间”、普法“五走进”等活动,开展路政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重点结合近年高速公路入口治超监管、高速路政执法办案实践和典型案例, 宣传货车超限超载、涉路违法作业施工、侵占破坏路产路权、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等方面违法属性以及社会危害,向社会公众集中普及《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内容,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爱路护路小知识吧!
(一)禁止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二)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三)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四)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
(五)禁止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或者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六)禁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和超过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