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4081402
一、服务内容
采购服务内容为协助我局开展全市口岸码头、危货码头和公用集装箱码头安全专项检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由承接方组织专家协助我局对全市口岸码头、危货码头和公用集装箱码头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码头现场设备设施、现场管理以及公司制度执行、台账建设等情况,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港口营运领域特殊作业整治“回头看”重点内容〉的通知 》要求,参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和库场监督检查手册》《港口营运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液体散货码头安全检查手册》等文件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填写检查表。
(二)根据检查情况,形成《2024年江门市口岸码头、危货码头和公用集装箱码头安全专项检查报告》,列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理建议。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
通过对全市全市口岸码头、危货码头和公用集装箱码头的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出具《2024年江门市口岸码头、危货码头和公用集装箱码头安全专项检查报告》,为我局实施精准管理提供参考。检查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成果,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等,同时满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审查的要求。
三、资质要求
服务商不属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服务商需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
四、服务商投报内容
本项目实行综合评分选定服务商,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万元,投报金额应为承担本次服务所有需求所需的总费用(含税)。
五、服务商响应和资料提交方式
服务商应当根据采购公告,在2024年8月19日17:30前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报送本项目实施方案、资质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等,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送达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一楼101室,或者盖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tjghglk@jiangmen.gov.cn。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0-385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