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4052001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监督抽检服务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专家库专家技术支持及项目管理配合服务项目两个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代理内容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交通运输局监督抽检服务项目和质量安全监督专家库专家技术支持及项目管理配合服务项目。
(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具体工作内容:
1.拟订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内容一般包括: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拟招标的组织形式、拟采用的招标方式,上述内容确定后,还应包括制定招标项目的作业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招标流程、工作进度安排、项目特点分析和解决预案等。
招标实施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凭借自身经验,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编制周密和切实可行的招标方案,提交给招标人,使招标人能预期整个招标过程情况,以便给予很好配合,保证招标方案顺利实施。
2.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对外发售。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有关澄清和修改等工作。
3.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
4.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根据招标人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可编制标底、工作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国家颁布的法规、项目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并负有对标底保密的责任。
5.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可协助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收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编制答疑会议纪要或补遗文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6.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协助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7.草拟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拟订合同,组织或参与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8.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资格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符合政府采购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处于存续状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上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2日中午12时止。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103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代理机构资格及业绩等相应文件。
四、确定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对供应商的资质、过往相关业绩及投报文件等因素进行综合比对,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服务采购评审表》进行评分,总分最高的为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
五、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采购结束。
六、结算方式
由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向项目中标服务供应商收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50-3858170,15015028038。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服务采购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