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4032501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数据技术支持服务
二、项目业主情况
(一)业主名称: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二)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
(三)联系人:叶先生
(四)联系电话:0750-3858201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保障我局日常资产数据新增、处置销账、变动、计提折旧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资产系统数据录入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保障我局按照财政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月度报表、年度报表上报工作;
(三)为我局日常各类资产数据相关统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四)成立工作专群,为我局涉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专项工作提供答疑服务;
(五)我局资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乙方可提供1次上门资产管理流程培训,解决资产管理人员变更衔接不上、资产管理工作脱钩的问题;
四、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不属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服务单位应具有承接本服务类资质及相关的工作经验。
(四)服务单位应熟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熟练“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项目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二)项目实施人员安排:服务期间最少安排1-2名工作人员。
(三)服务地点:江门市
(四)服务单位应对项目业主资产信息数据承担保密责任,如出现固定资产信息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情况,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六、报价
包干价,即包含项目有效期间产生等一切全部费用的总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有意向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3月27日下午17:30时前,以书面文件直接送达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农林西路82号),将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结算方式
分两期支付,签订合同并收到服务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70%;完成全年服务并收到服务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服务费。
八、解决争议方式
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附件:
评 分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