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4032001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数据核查项目,项目总价为¥300000.00元整。
二、供应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本项目主要是对2023-2024年度江门市公交车、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申报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申报数据进行核查,以保证数据准确,防止弄虚作假和套取补贴资金。
(二)核查农村客运车辆数据要求:
1.获取《综合运输服务系统》每月的农村客运申报数、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以下简称“两客一危一重”系统)数据以及企业的行车日志或车辆调度表。
2.利用“两客一危一重”系统的数据与企业的行车日志或车辆调度表进行数据比对,核实申报数据是否与实际相符。可利用“两客一危一重”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比对。
3.因“两客一危一重”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只能保存半年,2023年10月后申报数据可利用“两客一危一重”视频监控系统数据进行比对,10月前的数据需通过企业提供的行车日志或者车辆调度表对申报数据进行核查。
4.2024年每月20日前将上月“两客一危一重”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与《综合运输服务系统》及行车日志或者车辆调度表进行数据比对、分析,核查申报数据是否与实际相符。
5.到村委会走访,向当地村民了解农村客运线路的运行情况。
6.到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对发现的疑点问题现场要求企业解答,如涉及司机的,要求企业联系司机解答,编制工作底稿记录。
7.对车辆进行现场核查,记录检查结果。
8.汇总核查结果,草拟核查报告,并就核查报告的具体内容,与企业交换意见,如涉及司机的,与司机交换意见。
9.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收集资料,修改报告。
10.每月20日前将上月的核查情况报我局。
(三)核查公交车和出租车数据要求:
按照《江门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有关要求执行。每月20日前将上月的核查反馈所属企业和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江门市内。
五、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供应商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服务需求全部内容。
六、结算方式
以合同签订为准。
七、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项目响应要求
服务商请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0-3858989
电子邮箱:jtjdyk@jiangmen.gov.cn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九、服务商确认
按照附件中评分表进行评分,总分最高的为本采购项目成交服务商。
附件
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