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3092201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信用评价工作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单位公开采购江门市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服务,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请有意向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服务;
项目要求、内容:详见附件《江门市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服务项目需求书》;
项目限价: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每年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0000元(贰拾伍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项目选取方式:择优选取。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供货商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货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构为法人登记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事项服务”的事项。
(三)供货商应为服务项目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关配套办公设备;应成立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指定项目总负责人,小组成员与江门市有资格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企业不得存在相关利益关系;实施小组成员应有具备路桥专业或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及中级职称人员各一名;实施小组成员未经购买方同意,不得调整。
(四)供货商应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服务管理经验,熟悉服务项目内容,能准确把握服务内容的规范实施及满足政策要求,能保证能服务项目能按质、按量、按时、有序的实施。
(五)供货商应建立和遵守保密制度,涉及保密事项的,供货商应按保密工作要求执行。未经同意,供货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对有关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六)近三年有开展信用管理服务经历的供货商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18:00前。
(二)响应文件可通过电子文档提交或书面提交。电子文档(盖章扫描件)可发送至邮箱,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纸质材料(盖章)。书面文档可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401室(基建管理科)。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3858995,电子邮箱:jtjjjk@jiangmen.gov.cn。
五、其他
在采购中经我局核实,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本次采购终止,并重新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