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30907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对“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培训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培训班。
二、咨询服务费预算
本次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0元整(壹万伍仟元整),包含本次服务所有需求所需的总费用(含税、服务费用)。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为落实省、市有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全员学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本次培训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各参训人员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登录平台参加培训,培训视频资料可在网上回看时间不少于30天。
培训内容: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并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进行讲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为确保服务需求,服务供货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供货商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货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构为法人登记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事项服务”的事项。
(三)供货商应为服务项目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关配套办公设备;应成立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指定项目总负责人,小组成员与我市道路运输企业不得存在相关利益关系;实施小组成员应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实施小组成员未经购买方同意,不得调整。
(四)供货商应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服务管理经验,熟悉服务项目内容,能准确把握服务内容的规范实施及满足政策要求,能保证能服务项目能按质、按量、按时、有序的实施。
(五)供货商应建立和遵守保密制度,涉及保密事项的,供货商应按保密工作要求执行。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供应商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服务需求全部内容。
六、资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可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7: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3858552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