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3081001
一、项目服务需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为完成我局软件正版化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协助对我局在用办公电脑(约240台)进行核查和日常管理,包括登记每台电脑安装软件情况,每种软件详细的安装情况,并生成《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软件安装维护确认表》《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等工作台账、同时协助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开展全覆盖检查等工作。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农林西路82号)、蓬江治超场(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18号);
(三)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1、对办公电脑软件安装情况进行日常管理,生成《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软件安装维护确认表》,并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建立《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和《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每半年对软件安装情况进行核查,检查正版软件安装情况,是否存在盗版软件安装行为,并生成和更新《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可免费使用的软件清单》;检查软件正版化检查工具安装情况,生成《软件检查工具安装维护明细》。
3、开展一次全局软件正版化教育培训。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及有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熟悉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五、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项目总包价形式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付款办法
按照签订协议付款。
七、违约责任
如供应商出现未按期完工、违规分包等违约问题,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方赔付相应违约金。
八、供应商响应和资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公告,在2023年8月15日前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将报价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送达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18号)。
九、供应商确认
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软件正版化管理服务项目评分表》进行评分,总分最高的为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
十、解决争议方式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不得与原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0-3858907。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软件正版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服务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