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3062601
一、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需根据项目要求制定详细活动工作方案,与响应文书同时提交。
(二)活动主要内容是开展每月1次、一年不少于7次的绿色出行活动、文明交通绿色出行行动,其中9月份重点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做好活动的线上和线下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和提供微信、微博、海报、宣传单等形式的宣传材料;在公交站场、公交车开展公交出行、文明礼让宣传和《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等活动。
(三)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落实场地和活动布置工作。其中,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内容包括表彰公交行业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场展示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设置不少于3个活动摊位宣传公交出行;与市民互动,开展问卷调查,征集市民对公交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公交体验活动,向市民介绍新能源公交车和公交智能电子站牌,宣传“江门交通运输”等微信公众号的实时公交查询功能等。
(四)活动开展后按要求提供活动文字宣传报道和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每张像素不少于5M),需采购人审核后采纳。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和确定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信誉。
2.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确定
对限期内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以分数最高者确定为供应商。
三、项目报价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00元,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二)响应文件须通过书面寄送至我局。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企业应在限期内将响应文件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tjgjk@jiangmen.gov.cn,并于限期内将书面文件寄送至我局(材料需加章封印),书面送达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6室,联系人:向小姐,联系电话:0750-3858996。
五、付款方式
活动经甲方验收,实施情况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供应商需在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格的发票,我局于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活动验收评分未达到80分的,需按甲方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验收后评分达到80分的,我局于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付款方式。
六、争议管辖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可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