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2023061901
一、项目服务需求
为加强对档案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我局拟聘请档案服务公司,对我局2022年度的文书、声像、荣誉实物、会计档案、编研资料、基建工程资料等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农林西路82号)。
(三)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档案局关于DA 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划的贯彻意见>的通知》(江档〔2016〕82号)《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等规范要求,及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包括清理、鉴定、分类、排列、组件、排序、填写归档章、编页码、除钉、装钉、编目、填写备考表、填写档案盒、档案入盒、目录打印、编制归档说明、目录装钉、目录夹贴标签、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存储、建卷、归档、上架等各项工作。
本项目需要整理文书档案约7500件,档案数字化约18万页(折算为A4);业务档案约500卷;会计档案约200卷;照片档案约400张;图书资料约100本;工程资料约600卷;历年资料约400卷等。
2、项目所需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设备及维持设备正常使用所需耗材和整理档案所需办公耗材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明确该项目服务团队成员的职责及任务。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在内应不少于3人。原则上确定的人员不允许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须经双方同意。
4、定期检查档案库房档案的保管状况,对室藏档案进行常规防虫、防霉、防火、防尘等处理;定期检查档案库房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半年提交统计档案资料的收进、移出情况记录;定期做好室藏档案资料的各项统计台帐等。
5、档案和数字化成果要满足项目执行标准和项目要求,保证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确保能符合江门市档案馆接收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均已解决,完成的所有档案原件安全收回。
6、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需就此档案整理项目签订保密协议书,供应商在进行档案整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承诺不得造成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并对整理期间出现的档案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后果承担法律追究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应具有广东省内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资质证书或备案回执。
(五)投标人应具有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经验,投标时要提供三个项目以上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项目总包价形式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报价金额应为档案整理相关工作总包价,不能分拆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付款办法
按照签订合同付款,经验收合格并确认实际结算数后,按实际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
六、供应商响应和资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公告,在2023年6月21日17:30前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时需同时报送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将报价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送达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三楼档案室(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办公电话:385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