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2111803
为加强党建文化建设,及时更新党务公开信息,拟向社会公开购买党建文化教育中心、党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设计、制作、更新维护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及注册资金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合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备能提供广告、平面设计、制作服务资质,并出示相关样本。具有较丰富的宣传产品制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内容和制作要求
供应商到现场测量并出初步方案书和设计效果图,按采购方要求完成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表格项目内容的物料制作、上门安装布置等。(见表格)
三、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江门市蓬江区。
履行方式:制作成品并上门安装。
结算方式:1.项目签订后,供应商完成项目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服务费;2.上述付款时间为我局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我局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3.具体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限额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千叁佰壹拾元(13310.00元),项目供应商提交报价应为含设计费、安装费、含税的全包价。
五、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制作要求5个自然日内提供成品样品;在收到签样稿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完成制作安装指定地点。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需提交的响应资料
1.服务商简介;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相关服务项目内容代表作;
4.服务方案及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1月22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文件直接送达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农林西路82号)。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0-3858187。
七、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八、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