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2071902
为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现对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资产盘点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竞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一、采购说明
(一)服务内容
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我局(含蓬江治超场、江海治超场、新会治超场等场所)的固定资产(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进行全面盘查,如实登记固定资产实物信息,通过实物信息与固定资产明细账匹配,全面掌握单位内部资产分布情况,并且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包括规格型号、资产名称、使用人、存放地点、办公用房信息等),对资产实物进行标签管理,形成资产卡片,实现“账—卡—物”一一对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数据整理
盘点前,服务单位安排资产盘点小组对本部门资产账进行检查分析,剔除掉已报废的资产数据,查看资产信息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批量录入的模糊资产、工程、费用等信息,进行分类归纳。根据本部门提供的会计凭证、购货合同清单及采购项目库明细资产等信息,对资产账中批量录入或部分信息欠缺的资产数据进行补充,主要补充信息为:资产品牌、规格型号;对批量录入的模糊资产按照本部门提供的信息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明细的拆分。
2、实物盘点
服务单位安排资产盘点小组到我局资产所在地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所属单位、所属部门、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人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
3、整理汇总数据
服务单位安排专人将现场登记到的资产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对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登记,规范资产数据信息,补充完善不全的资产信息,形成盘点资产明细表。在行政事业资产系统上对实盘资产相关字段信息进行更新,如: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规格型号等。
4、资产处置服务
服务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门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江财资〔2022〕14号)要求,协助本部门进行资产处置。
5、标签打印、粘贴
服务单位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系统条码标签打印功能,根据资产系统已更新的数据,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形成具有唯一标识的卡片编号并成立条码标签粘贴工作小组,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
6、资产分析报告
服务单位根据本次实物盘点的结果,将我局调整确认的数据验收函(原件)、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台账和盘点报告提交给我局。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项目实施地点: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
3、项目实施人员安排:服务期间最少安排3名工作人员驻点我局。
(三)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1、总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人员经费、差旅、专家咨询、报告编写、税费等一切全部费用的总和。
2、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服务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服务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服务单位应熟悉盘点工作流程、且熟练广东省“数字政府”资产管理平台操作流程,对我局资产管理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
(五)服务商须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相关资料移交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有关情况。如服务单位在清查期间出现固定资产信息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情况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六)服务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有关单位的投标资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结算要求
按签订合同条款结算。
四、报名信息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服务商,请于2022年7月21日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方案等发至邮箱jtjbgs@jiangmen.gov.cn;
(二)报价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单位简介复印件。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
邮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0750-385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