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2062401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一、采购内容
(一)质量标准和交货
1、质量标准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根据量身后、全新近期生产的、未曾使用过的,其用料、质量、规格、技术特征、样式符合设计要求,执法制服、标志符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安全防护装备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础装备配备及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402 2022)。
2、交货时间:春秋执勤服(套装)、冬执勤服(套装)在合同生效后35个自然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其余类别在合同生效后20个自然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内容交货并验收合格。超过规定送货期限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二)样品要求: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全套服装样品,经采购人确认版型、面料后方才实施生产。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现场量身、货物生产、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各项税费以及完成报价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执法制服、标志单项价格不超过《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预算定额标准》的参考单价。
3、本项目总价不超过本公告规定的最高限价。
4、提供资料(加盖公章,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不达标):
(1)报价人应根据本需求书,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
(2)如有相关类似工作成果或具有同类项目经验,请提供,以供评审参考;
(3)具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经营范围、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完成本次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
(6)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障等保证或承诺书(含明确能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时间等)。
(四)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售后服务和质保期
1、验收合格后进入免费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因尺寸问题、变色、裁剪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改。
2、质保期内服装保修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提供售后途径(联系方式、专人跟进),在质保期内,服装有出现问题,承诺2 小时内响应,5个工作日内解决服装问题并交货。如无法现场解决服装问题,则需提供寄送保修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以确保采购人业务工作不受影响。若在5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提供同款服装予采购人临时使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在质量保证期内服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保证在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安排量体师到采购单位进行量体试装,确保采购单位员工的服装量身准确,生产的服装适合员工的穿着的需要;
2、服装不得使用有毒有害、致过敏的染料及化学注剂,并能经多次洗涤而不褪色、不起毛起球、抗皱、无脱缝;
3、服装配件不易脱落,每套需配备用纽扣;
4、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到现场,为指定人员度身尺寸(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所有服装要求服装包装袋上注明姓名、性别,方便发放。
6、中标人必须在为采购单位员工量体的同时为采购单位建立工作服资料库并免费提供给采购人。资料库至少应包含采购人所有员工工作服的个人资料(部门、姓名、尺寸、修改等)和布料的基本资料(面料、辅料、产地、供应商、颜色、成分、等级、规格等);
7、成品交付后,如有不合体或存在差异情况的,由中标人负责在接报后安排返修直到合适为止。所有返修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修的费用有中标人承担。
8、所有产品按国家标准提供1年的质量保证。
三、面料预留要求
中标人需留存面料作为保修、重做、新增使用。
四、验收
1、在中标人交付所有制服后,采购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日对照中标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包换,并承担一切责任。
2、采购人在生产过程会对中标人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进行监督。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如发现中标单位将定做任务委托其他服装厂加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合同规定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并且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并且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六、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所有服装制作完成后,货到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5%。
2、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解决争议方式
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我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八、材料提交方式联系方式
供应商请于2022年6月29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直接送达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18号)。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50-392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