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1090301
因工作需要,现对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台账监管信息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数据的集中汇总和互联互通,深化大数据应用,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我局现计划开发安全台账监管信息化系统,使台账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二)建设目标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台账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目标具体包括:
2.1实现一站式管理系统,整合市交通运输局内部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统一平台,责任明确,功能齐全。
2.2实现各机构的职责、法律法规依据系统化管理呈现,根据对应的职责体现对应的操作功能(整改跟进、演练记录、活动记录、培训记录、文件存档、工作计划、审批流程等)。
2.3依据
2.3.1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交规划发〔2019〕8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0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681号)
2.3.2标准与规范
GB/T 31914-2015 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建设指南
GB/T 33482-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建设规范
GB/T 21064-2007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GB/T 20272—2019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3—2019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38556—2020 信息安全技术 动态口令密码应用技术规范
GB/T 37931—2019 信息安全技术Web应用安全检测 系统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
GB/T 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T 25056—2018 信息安全技术 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GB/T 36960—2018 信息安全技术 鉴别与授权 访问控制中间件框架与接口
GB/T 38541—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电子文件密码应用指南
2.4内容
文件存储和调阅
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功能要求
3.1系统管理后台端
3.1.1系统管理
部门管理--部门组织架构由管理员进行管理,用于人员设置和任务分派选择使用。
角色管理——设置系统管理员角色,并初始化角色权限。
权限管理--普通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可针对每个用户进行单独的权限设置,也可以同时设置部门内所有人员的权限。
职务管理--职务用于用户信息设置,标识所属用户的人员职务。
用户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用户信息主要有用户名、姓名、密码、所属部门、职务等。
系统字典--系统初始固定的数据字典,用户不能进行修改,用于系统功能的固定字典,只能经开发人员进行修改。
用户字典--用户字典由系统管理员设置,一般用于表单中的选择项,可以增加或删除,不会影响系统正常使用。
短信发送管理--发送短信后会生成短信发送记录,可根据发送时间、发送人、电话号码等进行筛选,统计短信的发送数量。
3.1.2日志管理
登录日志--记录用户登录的信息,主要信息有:登录人、登录账号、操作时间、登录状态、IP地址等。
操作日志--记录用户进行关键操作的信息,主要信息有: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模块、动作、访问ip等。
错误日志--记录用户在操作中产生错误的信息,主要信息有: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模块、错误信息等。
3.1.3基础管理
职责管理--管理员对各科室的职责库进行管理,可添加、修改、删除、查询职责等。
法律法规依据管理--管理员对法律法规依据库进行管理,可添加、修改、删除、查询法律法规依据等。
帮助文档管理--管理员对帮助文档库进行管理,可添加、修改、删除、查询帮助文档等。
3.1.4业务管理
职责管理——用于管理各个科室的职责,可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等。
制度管理——用于展示所有的制度信息。
整改管理——用于展示所有的整改信息。
企业管理——用于展示所有的企业信息。
演练管理——用于展示所有的演练信息。
文件管理——用于展示所有的文件信息。
计划管理——用于展示所有的计划信息。
宣传教育管理——用于展示所有的宣传教育信息。
记录管理——用于展示所有的记录信息。
培训管理——用于展示所有的培训信息。
3.2移动应用端
3.2.1个人中心
登录——用户使用管理后台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移动端。
忘记密码——用户忘记密码后,可通过邮箱户短信找回密码。
修改密码——用户通过录入旧密码、新密码进行密码修改。
人员信息——展示用户的基础资料。
数量信息——展示企业数量、车辆数量、人员数量。
3.2.2企业基本信息查询
企业查询——查看所有的企业信息。
车辆查询——查看单个企业下的所有车辆信息。
人员查询——查看单个企业下的所有人员信息。
3.2.3企业台账信息查询
台账查询记录——查看所有的对企业的检查记录
台账信息明细——查看对企业安全生产台账检查后的结果
3.2.4制度检查
制度查询——查看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制度文件。
制度检查评分——对于企业的制度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3.2.5计划检查
计划查询——查看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计划文件。
计划检查评分——对于企业制定的计划情况进行打分。
3.2.6整改查询
整改列表——用于展示检查出来的整改信息。
行政处罚——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执行整改的企业进行处罚
整改复查——用于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信息进行查核。
3.2.7演练检查
演练列表——用于展示企业的演练信息。
演练检查——对于企业的演练信息进行评分
3.2.8培训检查
培训列表——用于展示企业的培训信息。
培训检查——对于企业的培训信息进行评分
3.2.9活动检查
活动列表——用于展示企业的活动信息。
活动检查——对于企业的活动信息进行评分
3.2.10会议检查
会议列表——用于展示企业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信息。
会议检查——对于企业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信息进行评分
3.2.11宣传教育检查
宣传教育列表——用于展示分局的宣传教育信息。
宣传教育检查——对于分局的宣传教育情况进行评分
(四)服务要求
项目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及部署,以及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初步验收,进入试运行。
整个项目提供1年免费维护服务。
供应商须提供5*8小时维护服务响应,4小时现场服务。
所提供的软件必须合法软件或采用合法技术开发,保证提供给采购方所使用的产品合法并没有版权问题,如发生版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服务商负责。
项目验收后供应服务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软件源代码文件给采购方保存。
软件须为自研开发产品,提供二次开发支持,可根据用户的功能要求进行灵活调整并快速交付。
系统部署于采购方指定的服务器或云端。
提供安全检测保障服务,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并出具专业测评报告,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供应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服务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报文件要求
(一)供应服务商需投报完整响应方案。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供应服务商报价时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并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三)资料提交要求
投报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报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9月7日前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下午5时30分。投报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
四、投报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报文件的编制
1.投报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报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报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投报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报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报有效期内投报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项目中涉及的所有相关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不能提供低于需求文件参数要求的服务或产品)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否则会被严重扣分。
(二)投报文件的装订
投报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报文件的密封
投报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报文件递交时间、投报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投报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报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服务商支付项目总金额50%费用,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服务商支付项目总金额40%费用,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服务商支付项目总金额10%费用。
七、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报供应服务商未达到采购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服务商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报价供应服务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服务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供应服务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供应服务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服务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服务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联络人:鲁先生,联系电话:0750-3858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