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委托开展<关于规范江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情况评估服务采购的公示》,收到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广东伯方(江门)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等3家服务商的响应文件。我局组成综合评审小组,经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为项目服务商,项目报价为1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9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将异议内容、事由、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发送邮件至jtjgjk@jiangmen.gov.cn或邮寄至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6室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