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0111801
一、项目内容
拍摄制作5分钟左右的《江门高质量打造“四好农村路”策群力织就乡村振兴“幸福网”》宣传片,全面介绍江门市近年来在三区四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宣传片质量要求达到中央电视台播放标准并可通过央视进行播放宣传。
二、技术要求
1、拍摄包含宣传片包装、剧本的策划、撰写、拍摄、制作、后期包装、特效剪辑等工作内容。题材应体现我市优美的“四好农村路”和交通运输部门在“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面所做出的突出成绩,以及近年来通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所带来的环境转变。
2、具备航拍、全景图采集、合成和成片输出等技术,拍摄水平、制作配音等应达到电视影片高清格式要求,影片符合中央电视台电视频道播放要求。
3、最终制作完成影片为5分钟版本并向我局交付作品,作品需在央视播放后方可验收。
三、项目完成交付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前。
四、服务商要求
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服务内容;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对政府部分宣传片拍摄及制作有相当的经验和业绩;
(4)为保证宣传片的质量,服务商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强大的电视专题和纪录片的专业制作队伍;
(5)宣传片质量要求达到中央电视台播放标准,并负责在“中央电视台”电视频道播放及播放费用;
(6)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由服务商负责;
(7)摄制内容按市交通运输局提供有内容为主题组织摄制;
(8)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工作流程和质量进行考核,服务商无条件接受考核和处理结果。
五、项目预算金额
该项目预算金额7万元。
六、结算方式
服务的采购项目结算方式:宣传片播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宣传费用。
七、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八、资料提交方式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直接送达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58997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九、评分表
评 分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