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0101601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党建文化教育中心是集党员活动开展、文化阅览、交通运输发展成果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党建活动阵地,是提高党员综合能力,加强党员团结协作,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重要场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服务内容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当具有展台设计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软件开发、饰物装饰设计服务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组织。
2、供应商具有历史资料收集和文案编辑能力,并提供有相关员工资质。
3、供应商需明确相关的服务承诺,已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提供证书参考。
4、采购人保留资格再审和后审的权利。
5、供应商要有相关项目成功案例。(提供案例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6、供应商要有资料收集能力和文案编辑能力,需到现场勘勘测并出初步方案书和设计效果图,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物料制作、上门安装布置等。
7、服务供应商本次提供的服务、主要材料规格要求如下:
三、服务期限
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设计效果图终稿提供采购方;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方要求进场的20日内完成物料制作并安装布置完成。
四、供应商提交证照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提供有历史资料收集和文案编辑能力的相关员工资质等(上述证照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扫描件)。
五、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限额金额为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为承担本次服务所有需求所需的总费用(含税)。
(二)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书中明确服务资质、过往业绩、项目报价等内容,并同时提交初步方案书和设计效果图等。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拟采用本单位网上公开选购方式。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对供应商的资质、过往相关业绩、初步方案书和设计效果图、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对,择优选取服务供应商。
七、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完成物料制作和安装布置服务后,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八、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评分表
十、资料提交方式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请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书面文件可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电子文件请发至邮箱jtjrsk@jiangmen.gov.cn,并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书面材料。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58187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