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0090701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1、根据目前江门市营运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监管平台使用情况,需对系统进行技术维护和保障;
2、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3、解答信息系统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提交维护报告,建立应用软件系统维护档案。
5、其它相关维护工作。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5,000元。
四、服务时间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五、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服务期满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六、违约责任
1、由于服务公司原因不能履行服务导致本项目无法实现的,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服务公司应承担由此给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服务公司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都不能弥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受损害的利益情况下,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可向服务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七、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市财政局依法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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